一、離婚能夠否分割拆遷補償
1、拆遷房屋能出租。房屋征收方案公告后產生不超過一年的凍結期,凍結期內不得實施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和改變房屋用途等不當增加補償費用的行為,房屋出租不予限制。
2、法律依據《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六條。
房屋征收是國家對非國有財產在進行公平補償之后實施的一種強制性交易的行政行為。
它必須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和給予公平補償。國家只有在公共利益需要的特殊情況下并對土地使用權人給予相應補償之后才可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公民的土地使用權。征地拆遷實務中,法定的征收程序非常嚴格,報批前公告程序、調查程序、聽證程序、報批程序、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制定及公告程序等等。一般來說,征收造成宅基地使用權的消滅有兩種情形。一種是因雙方達成拆遷補償協議而完成征收,此時的農村宅基地使用權歸于消滅。另一種情形是拆遷人通過申請司法強拆,走法定的司法程序完成宅基地上房屋的征收。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二、政府能夠強制拆遷的嗎
現在政府能夠強拆,需經過法定程序。對違法的建筑物、構筑物、設施等需要強制拆除的,應當由行政機關予以公告,限期當事人自行拆除。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拆除的,行政機關能夠依法強制拆除。
1、對于違法建筑物、構筑物和設施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責成有關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能夠依法組織強拆;
2、對于作出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經人民法院裁定準予組織強拆;
3、依據《行政強制法》的規定,行政機關依法作出行政決定后,當事人在行政機關決定的期限內不履行義務的,具有行政強制執行權的行政機關依照本章規定強制執行;
4、對于違法建筑物、構筑物和設施、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已作出征收補償決定國有土地上的房屋經過司法訴訟,已產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書,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能夠依法組織強拆。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四十四條
對違法的建筑物、構筑物、設施等需要強制拆除的,應當由行政機關予以公告,限期當事人自行拆除。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拆除的,行政機關能夠依法強制拆除。
三、沒有房產證的房子拆遷
沒有房產證的房子如果屬于合法建筑,在拆遷征用時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補償標準應當咨詢當地人民政府或拆遷辦。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第二十二條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遷的,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向被征收人支付搬遷費;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產權調換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向被征收人支付臨時安置費或者提供周轉用房。
第二十三條
對因征收房屋造成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根據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產停業期限等因素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第二十七條
實施房屋征收應當先補償、后搬遷。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償后,被征收人應當在補償協議約定或者補償決定確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禁止建設單位參與搬遷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