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不領結婚證,依然可以生孩子。根據法律規定,男方依然有義務去撫養孩子,即使最后兩人分手了,男方還是要支付孩子的撫養費。
第二,孩子上戶口在男方女方都可以,相對操作比較靈活。
第三,孩子仍然是男方的第一順位法定繼承人,如果男方去世,孩子還是可以繼承男方遺產。
第四,不領證,一方的網貸、欠款全部都是個人債務,跟另一方沒有任何關系。
第五,如果兩人感情不和,因為壓根就沒有結婚,也就不涉及離婚問題。可以自由協商是否分手,如何分手,而不需要去民政局協議離婚或者去法院打官司離婚這么麻煩。
第六,也是最重要的,關鍵可以保命。如果一方有家暴的行為,這就屬于故意傷害而不是家事糾紛,可以要求對方支付賠償,情節嚴重的,還可以把對方關進監獄。
聽完以后,我也覺得好震撼。大伙是不是都覺得這簡直就是最新版的婚姻幸福密碼。但是我想提醒各位的是,不結婚,不領證,只生孩子也是有缺點和壞處的。
第一,你們兩個人之間沒有領結婚證,那么你們之間是沒有夫妻忠實義務的。如果對方出軌,給小三錢花,你是不能以原配的身份起訴要求小三還錢的。
第二,同居期間,原則上對方買的車子、房子以及他的存款,是跟你沒有任何關系,分手的時候你不能要求分割。
第三,同居期間,如果你在家照顧孩子和老人,那么分手的時候,你也不能主張家務勞動經濟補償。
結婚證看起來是普普通通一張紙,但是從心理上講,對兩個人關系的穩定性絕對有重大影響。對于那些不那么有責任心的人來說,婚姻制度相當于從法律上強行給雙方的責任心打了一針加強針,無論輿論也好,還是離婚本身會帶來財產上的成本支出也好,都會對雙方產生一定的約束作用。
要想實現不結婚只生孩子并且維持這種美好的同居關系。那男方必須是一個有責任心有良心的人。女方家里也要保證有足夠的經濟能力,能夠支持你,即使以后可能做一個單親媽媽也可以過得很好。
只生孩子,不領證結婚,有好處也有壞處,到底行不行還要大家自行判斷。但是有一件事情是絕對不會錯,那就是讓你自己變得更優秀。自己強大了,無論你選擇哪一條路,你都有回退的空間和再選擇的余地。